限速器是一種可以設定最高行駛速度的裝置。
它對於僅在城市或設有速度限制的區域(如高速公路)行駛時非常有用。
當車速超過 30 公里/小時時,即可使用該系統。
操作
系統主開關位於車燈角度調節面板上(圖1),其他控制元件如圖2所示。
此橘色指示燈在儀表板上亮起,表示限速器已啟用。
功能啟用時,儀表板會顯示「限速器」和一條橫線。
使用限速系統駕駛
當限速值已儲存在系統記憶體中時,在達到限速之前,駕駛與正常情況無異。
超過限速後,任何油門踏板操作都無法超過設定的最高速度,緊急情況除外。
駕駛員啟用:
按下側面開關 (1) 上標有
符號的一側。
儀表板上的指示燈將亮起,根據車輛配置,行車電腦或矩陣顯示屏將切換至「限速」模式。
啟用限速模式
在恆定車速下(30 公里/小時以上),按下方向盤上的開關 (2)(見圖2)。
車速值將被儲存。
改變限速值:
可以通過連續短按或長按來改變限速值:
- 按按鈕 (2) 增加車速值;
- 按按鈕 (5) 減少車速值。
緊急情況下超過設定限速
在任何時候都可以通過將油門踏板猛踩到底(克服阻力)來超過設定的限速值。
在超速行駛期間,儀表板顯示屏會顯示設定的限速值。
當不再需要更高速度時,鬆開油門踏板,一旦當前車速低於先前設定的限速值,限速器將立即恢復工作。
有時限速器無法維持設定的限速值(例如在陡坡下行駛時),設定的限速值會在儀表板上閃爍。
關閉系統
按下以下按鈕可關閉限速系統(見圖2):
- 按鈕 (4) — 速度值保留在系統記憶體中,儀表板顯示「值已儲存」;
- 按鈕 (1) — 速度值不會保留在系統記憶體中,儀表板上的指示燈熄滅,確認功能已關閉。
調用儲存的限速值
如果限速值已儲存,可按住按鈕 (3) 直到顯示屏出現「限速器」字樣來恢復該值。
定速巡航
如果道路條件允許(例如在暢通道路或高速公路上),定速巡航可維持特定車速行駛。
定速巡航可維持 30 公里/小時以上的任何車速。
定速巡航的控制通過方向盤上的按鈕進行(見圖2)。
綠色指示燈 (6,見圖3) 在儀表板上亮起,表示定速巡航系統已啟用。
定速巡航啟用時,儀表板顯示屏會顯示「定速巡航」和一條橫線。
啟用
按下側面開關 (1) 上標有「定速巡航」符號的一側。
儀表板上的指示燈將亮起,根據車輛配置,行車電腦將切換至「定速巡航」模式。
行駛中設定車速
在恆定車速下(30 公里/小時以上)且已掛入適當檔位時(手動變速箱),按下按鈕 (2):當前車速將被儲存。
車速儲存後,可鬆開油門踏板,車速將自動保持。
改變設定車速
可以通過多次短按或一次長按來改變定速巡航的設定車速:
- 按按鈕 (2) 增加車速;
- 按按鈕 (5) 減少車速。
緊急情況下超過設定車速
任何時候都可以通過踩下油門踏板來超過設定車速。
只要當前車速超過設定車速,儀表板上的設定車速值就會閃爍。
當不再需要超速時,鬆開油門踏板:車輛將自動回到設定的速度模式。
有時無法維持設定車速(例如在陡坡下行駛時),設定車速值會在儀表板上閃爍。
關閉系統
限速系統在以下情況下關閉:
- 踩下制動踏板;
- 踩下離合器踏板或將選檔桿移至空檔(自動變速箱);
- 按下按鈕 (4) — 設定車速保留在系統記憶體中;
- 按下按鈕 (1) — 設定車速保留在系統記憶體中。
在前三種情況下,儀表板會顯示「值已儲存」。
儀表板上的指示燈熄滅,表示系統已關閉。
調用儲存的設定車速
如果車速值已儲存,可在車速超過 30 公里/小時的條件下,按下按鈕 (3) 直到儀表板顯示「定速巡航」來調用該值。
此輔助系統旨在方便駕駛。
然而,該系統不能取代駕駛員的駕駛技能,也不能免除遵守速度限制和安全駕駛規則的義務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