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向盤
方向機柱高度與角度調整。
拉起控制桿(見圖1箭頭),將方向盤調整至您舒適的位置。
若要將方向盤鎖定在此位置,請將控制桿壓下。
為確保行車安全,請僅在車輛靜止時進行此調整。
請勿長時間將方向盤保持在極限轉向位置,也不要在引擎熄火時將車輪轉至極限位置停放。
切勿在下坡或行駛中關閉點火開關,否則制動助力器和電動轉向助力將停止工作。
聲音與燈光信號
喇叭
按下方向盤中央飾板(A)即可鳴響喇叭(見圖2)。
燈光信號
即使車外照明關閉,也可將撥桿開關(1)向方向盤方向拉動以閃爍遠光燈。
危險警告燈
按下按鈕(見圖3箭頭)即可開啟危險警告燈。
四個主要轉向指示燈和側面重複指示燈同時閃爍。
危險警告燈用於警告其他道路使用者:
- 需要在非指定或禁止地點緊急停車;
- 行駛中的特殊情況,以及根據交通法規必須使用危險警告燈的所有情況。
在某些車型上,緊急制動時危險警告燈可能自動啟動。
此時可按下開關(2)關閉危險警告燈。
轉向指示燈
將撥桿開關(見圖2之1)在方向盤平面內朝轉向方向撥動即可開啟轉向指示燈。
在高速公路行駛時,方向盤轉角通常不足以使撥桿開關自動回到中間位置(0)。
轉向指示燈撥桿具有中間位置,在變換車道等操作時應將開關保持在此位置。
鬆開撥桿後,它會自動回到(6)位置。
車外照明與信號裝置
位置燈指示燈
將撥桿開關(見圖4之1)的外環轉至標記(4)對應符號的位置,指示燈將亮起,同時儀表板背景燈也將開啟。
旋轉調節器(2)可調整背景燈亮度。
手動開啟近光燈
將撥桿開關的外環轉至標記(4)對應符號的位置。
近光燈開啟時,儀表板上對應的指示燈將亮起。
自動模式(視車型配置而定)
引擎運轉時,近光燈會根據車外光線強度自動開啟和關閉,無需操作撥桿開關(1)(位置(0))。您可以根據需要開啟或關閉自動模式。
按住按鈕(3)至少4秒可開啟此模式。
雙響聲確認模式開啟,儀表板將顯示相應訊息。
引擎熄火時按住按鈕(3)至少4秒可關閉此模式。
響聲確認模式關閉,儀表板將顯示「自動照明模式已關閉」訊息。
任何對撥桿開關(1)的操作都將取消自動照明管理模式。
在夜間行駛前,請檢查電氣設備是否正常,並調整燈光照射方向(如果車廂或行李廂載重與平時不同)。
前霧燈
將撥桿開關(5)的中環轉至標記(6)對應符號的位置,然後鬆開。
前霧燈僅在開關末端環處於特定位置時才能開啟,同時儀表板對應指示燈亮起。
後霧燈
將撥桿開關(5)的中環轉至標記(6)對應符號的位置,然後鬆開。
後霧燈在車外照明開啟時才會亮起,同時儀表板對應指示燈亮起。
當不需要使用後霧燈時,請記得將其關閉,以免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。
注意:後霧燈位於駕駛員側。
關閉車外照明
再次轉動環(5),將標記(6)對準需要關閉的霧燈符號。
關閉車外照明時,前後霧燈將同時關閉。
在霧天行駛時,自動燈光開啟可能不規律,因此應通過儀表板指示燈檢查霧燈工作狀態。
車燈垂直方向電動調節
配備此功能的車輛可通過調節器(A)根據車輛載重調整燈光照射方向(上下)。
將旋鈕(A)向下轉可降低燈光,向上轉可升高燈光。
其他車型為自動調節。
擋風玻璃雨刮器和清洗器
引擎運轉或輔助設備模式下,將撥桿開關(1)置於所需位置(見圖6)。
在(B)模式下,每次工作循環後雨刮片會暫停數秒。
旋轉環(2)可調整工作循環之間的暫停時間(見圖6)。
行駛中任何停車都會降低雨刮器工作速度。
如果雨刮器原先以高速運轉,將切換至低速。
車輛重新起步後,雨刮器恢復原工作模式。
任何對撥桿開關(1)的操作都將取消自動控制模式。
配備自動雨刮器的車輛
引擎運轉或輔助設備模式下,將撥桿開關(1)置於(A)位置,然後置於(B)位置。
此後,當擋風玻璃上出現水滴時,雨刮器將自動以最佳速度間歇運轉。
旋轉環(2)可調整暫停時間。
每次啟動引擎前,務必將撥桿回到(A)位置以恢復自動間歇模式。
C和D模式與無自動功能的車型相同。
如果雨刮臂卡住(例如凍在擋風玻璃上),雨刮器電源會自動切斷。
擋風玻璃清洗器和前燈清洗器
點火開關開啟時,將撥桿開關(1)向方向盤方向拉動。
車燈關閉時
短暫拉動:雨刮器工作一個循環。
持續拉動:雨刮器連續工作三個循環,最後一次循環在短暫(1-2秒)暫停後執行。
車燈開啟時
與車燈關閉時相同,另外前燈清洗器將與雨刮器同時啟動。
在寒冷天氣中,請檢查雨刮片是否凍在玻璃上,否則可能導致雨刮電機過熱。
注意檢查雨刮片狀態。一旦發現刮水效果明顯下降,應立即更換(約每年一次)。
定期清潔擋風玻璃。
如果在雨刮器工作時(撥桿在(A)位置)關閉點火開關,雨刮片將停在任意位置。
- 要在不啟動引擎的情況下開啟點火開關:將鑰匙卡插入插槽,不踩踏板,按下啟動按鈕並等待數秒,點火開關將開啟。








